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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女婿一家三口 張志軍被執(zhí)行死刑
2022-06-24 09:53:19 來源: 中國新聞

四川“岳父殺害女婿一家三口”案罪犯被執(zhí)行死刑。6月2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罪犯張志軍執(zhí)行死刑。檢察機關(guān)依法派員臨場監(jiān)督。

2019年發(fā)生的這起慘劇,此前經(jīng)歷了一波三折。張志軍先是在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又獲改判死緩。被害人家屬的訴求引發(fā)公眾關(guān)注后,四川高院作出再審決定。2021年的最后一天,改判張志軍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張志軍行為毫無節(jié)制,殺人意志堅決,犯罪手段殘忍,后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依法懲處。其雖有自首情節(jié),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得知消息,受害人家屬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在過去6個多月時間里,他們每天都在等待死刑的復核結(jié)果,如今總算是還了一個公道。眼下他們?nèi)悦媾R困局,三名被害人的遺體雖然被火化,但至今還未能安葬。

所刺皆為胸腹要害

2019年1月10日,時年32歲的鄒成(化名)和其父親鄒某海(歿年57歲)、母親楊某芬(歿年56歲)一家三人被岳父張志軍刺死在了自己位于四川彭州的家中。兇器為一把剔骨刀,鄒成與母親因大量失血當場死亡,其父經(jīng)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

此后,張志軍一審被判死刑,二審因“主觀惡性未達到必須死刑的標準”改判死緩。在案件引發(fā)重大關(guān)注后,四川高院作出再審決定。

案里案外,這起惡性事件都引發(fā)了廣泛的討論和爭議。三名被害人因被認為上門“搶孩子”而存在不妥,但其他被害人親屬認為這一說法“無對證”;二審改判的重要依據(jù)——諒解書,系由張志軍女兒張璐(化名)以其本人和女兒鄒某的名義出具。

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原審被告人張志軍死刑。

四川高院表示,經(jīng)查,證明姚某英(張志軍妻子)被毆打及是否有搶奪孩子問題的證據(jù)均只有證人姚某英、張璐的證言及張志軍的供述。就毆打問題,姚某英與張志軍的供述存在多處差異和不一致。而孩子鄒某身上無受傷痕跡,即便鄒成等三被害人進屋后存在強抱孩子鄒某的舉動,亦屬人之常情,與搶奪孩子在性質(zhì)上有本質(zhì)區(qū)別。同時,在案證據(jù)不能證明三被害人有搶走鄒某的準備和計劃。

四川高院認為,張志軍不能正確處理女兒家庭糾紛,殺害鄒成(化名)三人的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張志軍犯罪手段殘忍,情節(jié)惡劣,后果特別嚴重,所犯罪行及其嚴重,應依法懲處,張志軍雖有自首情節(jié),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故依法改判張志軍死刑。

半年多過去后,6月21日,四川高院對該案的進展作了通報: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張志軍已被執(zhí)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張志軍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張志軍在女兒的婚姻家庭糾紛中,作為長輩本應冷靜對待,理性處理,但其卻失去理智,持刀行兇,在短短的數(shù)分鐘內(nèi)連續(xù)刺倒三被害人,所刺皆為胸腹要害,行為毫無節(jié)制,殺人意志堅決,犯罪手段殘忍,后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依法懲處。雖然張志軍有自首情節(jié),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最高院認為,四川高院再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應予核準死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zhí)行死刑前,依法安排罪犯張志軍會見了其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zhí)行罪犯的合法權(quán)利。

遇害的女婿一家三口仍未安葬

案發(fā)次日,一家三口被害的消息傳到了近3000公里外的老家吉林,然而鄒家和楊家的親屬最初對此一頭霧水,“以為是詐騙”。

鄒成的二舅楊志(化名)還記得妹妹、妹夫離家的那天,兩人背著個雙肩包,把家里的鑰匙送到了他那里,說他們要到四川彭州過年,過完年才回來,“高高興興走的”。

彼時他們并不知道鄒成正面對的婚姻困境,也與鄒成在異鄉(xiāng)的朋友圈沒有接觸。對此,鄒成的表姐楊蘭(化名)認為是表弟他“走得太遠了”。

在此后的3年里,他們不得不為自己親戚一家的事情奔波。起初,由于他們僅是死亡被害人近親屬,對于案件的知情、參與一度面臨困難。二審從提起上訴到宣判,這一過程他們并不知情。

至今,楊蘭已發(fā)布了約四百七十多條微博,再審改判前她幾乎每日一更。因為要上班,要照顧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楊蘭最開始都是在晚上才開始發(fā)帖。第一條微博,楊蘭從晚上10點寫到了深夜2點。

“三年前的一幕幕在腦海中回放,眼淚止不住地往下流”,楊蘭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家屬的心情很復雜,在6個多月的時間里,他們每天都在等待死刑的復核結(jié)果,如今總算是還了姑姑家一個公道,“感謝四川高院最終做出了一個公正的判決,感謝最高人民法院對死刑的復核,我們還以為還要等好久。”

在四川省高院發(fā)布張志軍執(zhí)行死刑的消息后,楊蘭在朋友圈寫道,“此刻,我依然記得我姑手握粉筆在講臺上為學生們講課的樣子,我依然記得表弟結(jié)婚時開心明朗的笑容,我依然記得姑父為學生們講解數(shù)學題的認真專注……真的太痛心了。”

眼下,他們?nèi)杂幸焕Ь治唇?,三名被害人的遺體均已被火化,但安葬仍需要張璐配合辦理各種材料。楊蘭向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此前他們曾多次致電張璐,但電話未接,人也聯(lián)系不上。

鄒成和張璐是自由戀愛的。大學時,二人分分合合,盡管有阻隔,但最終還是結(jié)為夫妻。家屬獲悉,大學畢業(yè)后,鄒成放棄了在武漢的工作,因為張璐才到了彭州。然而婚后,兩家人也發(fā)生了爭執(zhí),矛盾越演越烈。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喪葬事宜是否必須由直系親屬處置,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關(guān)于女方,雖然被告人是其父親,已被執(zhí)行依法槍決,但其作為死者的配偶與兒媳,對這個家庭,具有履行家庭的義務。因此,女方應當配合死者的近親屬完成這個死亡之后的相關(guān)手續(xù)。

楊志說,他們也找了鎮(zhèn)上的民政部門,但至今未給說法。“我們也考慮到執(zhí)行前,張璐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處理,我們這邊也一直在等事情塵埃落定,再具體和她協(xi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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