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擔保人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債務人可以起訴擔保人嗎?
2023-06-29 09:58:47 來源: 法制法律網(wǎng)

一、

債務擔保人的期限是多久

債務擔保人的期限是六個月。擔保人的擔保期限為有約定的從約定,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一般保證的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保證的保證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

二、

債務人可以起訴擔保人嗎

債務人可以起訴擔保人的。一般來說,借款人和擔保人是屬于一方當事人的,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是不會起訴擔保人的,但有例外的,比如借款人和擔保人是有民事糾紛的,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就可以起訴擔保人,借款人和擔保人是沒有民事糾紛的,借款人就不可以起訴擔保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條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

借款擔保人的訴訟時效是多少

借款擔保人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權利損害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護,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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