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起訴借款人需要什么證據材料?丈夫為妻子擔保有效嗎?
2023-06-29 09:53:53 來源: 法制法律網

一、

丈夫為妻子擔保有效嗎

丈夫為妻子擔保有效,擔保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制度。在連帶保證的情況下,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擔保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所以,如果丈夫替妻子擔保,承擔連帶責任的話,是有清償債務的義務的。

二、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需要什么證據材料

1.提供債務人和擔保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提供的目的是用來證明主體資格的存在;

2.提供債權證明(欠條、合同、還款計劃等);

3.如果對方是公司的話,還需要提供其企業(yè)信息。

三、

債務擔保人會被列為失信人嗎

債務擔保人是否會被列為失信人,看情況而定。

擔保人可以成為失信人。如果擔保人是案件中的被執(zhí)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zhí)行等情形的,法院會將其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guī)定》第二條

被執(zhí)行人具有本規(guī)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guī)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zhí)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zhí)行情節(jié)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

失信被執(zhí)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