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事項中應當向社會或管理對象公開的內容是哪些?
2023-05-24 13:55:45 來源: 法制法律網

一、行政執(zhí)法決定信息包括哪些內容

(一)下列行政許可事項應當向社會或管理對象公開:

1、實施行政許可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2、實施行政許可的主體以及辦理行政許可的機構名稱;

3、有關行政許可事項、依據、條件、程序、期限的規(guī)定以及需要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和申請書示范文本;

4、在審查行政許可申請過程中聽取利害關系人意見以及舉行聽證、招標、拍賣、考試、考核、檢驗、檢測等事項;

5、做出的準予行政許可的事項要予以公開,公眾有權查閱。

6、其他依法應當予以公開的內容。

以上事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不得公開。

(二)下列行政處罰事項應當向社會或管理對象公開:

(一)實施行政處罰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二)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以及執(zhí)法人員信息;

(三)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種類、罰款數額;

(四)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事實和證據;

(五)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和要求聽證的權利;

(七)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八)其他依法應當予以公開的內容。

以上事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不得公開。

二、行政執(zhí)法信息可以采取哪些辦法進行公示

對需要公開的事項,可采取下列方法公示:

(一)發(fā)布公告、通告;

(二)召開專門會議通報或以公文形式通知;

(三)由各類新聞媒體公開報道;

(四)在辦公區(qū)內將有關制度張榜上墻;

(五)設立公示欄;

(六)在局網站上公示;

(七)依法可采取的其他公示方法。

三、行政執(zhí)法罰沒款和罰款是一樣的嗎

行政執(zhí)法罰沒款和罰款不是一樣的,罰沒款只是罰款的一部分,罰是處罰后不單繳納罰款,還有將非法所得沒收 。公安部門依法查處販毒、賣淫、嫖宿、賭博等社會丑陋行為的罰沒款,屬于國家罰沒收入,應按規(guī)定,一律上繳國庫。

財政部《關于對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guī)定》各級執(zhí)收、執(zhí)罰部門和單位所取得的收費收入、罰沒收入,應在3日內上繳國庫。對零星收入,賬面余額不足1000元的,經本級財政部門同意,可每15日上繳一次;達到1000元的,應及時上繳國庫。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截留、坐支、挪用、私分。

罰沒收入適用的預算科目,按財政部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應繳預算款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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