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適用強制措施的主體是哪些?強制措施的適用對象是哪些?
2023-05-24 13:34:55 來源: 法制法律網

一、行政強制措施權可不可以委托

不可以委托?!缎姓娭品ā返谑邨l規(guī)定: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guī)定,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可以實施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與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措施應當由行政機關具備資格的行政執(zhí)法人員實施,其他人員不得實施。

二、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有權適用強制措施的主體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國家、機關、團體或個人都無權采取強制措施,否則即構成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侵犯,情節(jié)嚴重的,構成犯罪。

(二)強制措施的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于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三)強制措施的內容是限制或者剝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不是對物的強制處分。

(四)強制措施的性質是預防性措施,而不是懲戒性措施。即適用強制措施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偵查和審判,進行毀滅、偽造證據、繼續(xù)犯罪等妨害刑事訴訟的行為。所以強制措施同刑罰和行政處罰存在本質區(qū)別。

(五)強制措施是一種法定措施,我國刑事訴訟法對各種強制措施的適用機關、適用條件和程序都進行了嚴格的規(guī)定,其目的是為了嚴格控制強制措施的使用,防止出現因為濫用強制措施而產生的侵犯人權的負面效應。

(六)強制措施是一種臨時性措施,隨著刑事訴訟的進程,強制措施應根據案件的進展情況而予以變更或者解除。

三、行政強制措施有哪些

行政強制執(zhí)行措施,又可以稱為執(zhí)行性強制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損毀、避免危害發(fā)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九條之規(guī)定,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有以下五條: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在實踐中,行政強制措施手段多種多樣,可以分為限制人身自由,處置財物,進入住宅、場所3類。